一、负责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征集,分类整理,审议确定立案的提案和作为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
二、将所有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与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签定承办落实协议书,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和时间。
三、定期组织代表督促、巡视、检查提案落实情况,采取不同形式向代表团团长、提案人及全院教职工通报提案落实情况。
四、对不予立案的提案,负责转交有关部门或向提案人说明。
五、负责起草提案落实情况及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