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密切关注教职工所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努力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
二、加强与人事部门的联系,协助人事部门用好福利基金,反映教职工有关福利方面的意见与建议,了解并向教代会报告学校福利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三、关心“弱势群体”,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定期访问、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四项职能。
五、负责组织教职工的疗养和参观、访问活动。
六、负责组织教职工的扶贫救灾和募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