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做好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教教职工帮困送温暖工作, 把有限的经费用在真正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教职工身上,体现学校党委的关心和关爱。现就2024年度教职工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校在职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个人承担的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赔偿后)数额较大,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指教职工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病,本年度家庭承担医疗费(扣除各种医疗保险赔偿后)数额较大,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4.教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或接近于长沙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
5.独自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含上大学)子女,经济负担重的教职工;
6.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教职工。
三、申请程序
1.本人申请。困难教职工本人填写《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因重大疾病申请困难补助的,须填写患者姓名、与本人关系、疾病名称、扣除获各种保险赔偿外本年度自付医疗费金额、造成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并附相关实证材料;如因重大意外申请困难补助的,须填写发生时间、地点、受伤害程度等,并附相关实证材料;其他情况申请者,均需提供相关的实证材料。
2.分工会审核。各分工会应根据本通知规定,认真调查核实教职工申请条件,研究确定困难补助的推荐名单,申请表需分工会主席签字并盖本单位党委的公章。
3.审核。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申请人员材料、确定补助等级。
4.公示。校工会将确定的困难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公示。
5.计财处将困难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请各分工会积极摸排、广泛调查走访,了解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申请。各项申请材料请于12月20日前报至崇德楼校工会221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2838705085@qq.com。联系人:尹慧敏 电话:0731-85623231 65339。
附件1: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
学校工会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