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各分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各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建功立业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广大教职工以主人翁精神投身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工会决定开展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1.参评对象:工会积极分子为全校在册工会会员;优秀工会干部为各级工会干部(含工会小组长)。
2.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应在热心参与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与会员中产生。
3.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讲话和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密切联系群众,起模范带头作用。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
3.模范遵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工会章程》,认真履行会员义务,关心、支持、热爱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优秀工会干部必须是在学校工会工作的本部门工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积极主动地为会员服务。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按照学校工会部署,各分工会在各基层党委领导下由分工会主席负责,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2.各分工会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人数应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确定。
3.各分工会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名单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5623232, 联系人:唐立英。
4.涉外学院和芦头实验林场工会组织要依照自身实际做好年度工会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先工作。
四、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将授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1:2017年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7年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评审表
附件2:2017年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干部汇总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