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关于调整学校部分二级党组织设置的通知》(中南林党发〔2026〕21号)和《关于调整部分内设机构的通知》(中南林发〔2026〕25号),对学校各分工会及分工会组成单位进行重新调整设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林学院分工会
2.材料与能源学院分工会
3.生态环境学院分工会
4.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工会
5.园林与建筑学院分工会
6.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
7.水土保持学院分工会
8.机械与智能制造学院分工会
9.家居与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
10.化学与化工学院分工会
11.电子信息与物理学院分工会
12.计算机与数学学院分工会
13.国家公园与旅游学院分工会
14.低空经济学院分工会
15.经济管理学院分工会
16.外国语学院分工会
17.法学院分工会
18.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
19.体育与音乐学院分工会
20.国际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分工会
21.班戈学院分工会
22. 创新创业学院分工会
23.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24.机关一分工会,包括: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巡察办公室),组织部、党校,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后勤保障部(保卫工作部),研究生院,离退休工作处,工会,团委,校友事务与发展联络处,涉外学院。
25.机关二分工会,包括: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本科生院(招生办公室),科学研究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基建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招投标管理处。
26.教辅分工会,包括:图书馆,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中心,期刊社,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代分析测试中心,档案馆。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